2015年1月6日上午,在联兴楼207会议室进行的“社会学学术沙龙”(总第21期)上,公共政策研究助理教授梁丹博士报告了其研究《中国森林生态补偿:政策、实践与绩效》的相关内容。社会学系与人口与生态研究所教师与硕博士生参与了本次沙龙活动。
该研究通过分析不同案例,从生态有效性、经济和生计影响、当地农户的参与、林权改革的相互影响等方面对森林生态补偿政策进行评价。主要回答三个问题:中国森林生态补偿政策的生态影响和经济社会影响如何?政府和农户如何参与到补偿政策的设计、实施和评价?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如何影响到补偿政策的实施与效果?研究结果发现,总体而言,中国森林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促进了森林资源的保护与管理,不仅转变了传统的单一木材采伐生产方式,也逐步采用激励性的治理方式代替命令与控制措施。但是在部分贫困地区生态补偿政策对农户的生计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生态补偿政策创新了森林资源利用方式,一定程度上将当地的生计需求与生态保护结合在一起。而且,在关乎自身传统生存资源的决策上,当地农户被纳入到补偿政策的实施过程中,而非被边缘化的决策接受者。本研究认为中国森林生态补偿政策实施是中国林业领域的生态现代化过程,同时这种过程具有强烈的中国特色。与西方国家生态现代化过程中的生态补偿政策比较,中国的补偿政策在维护政策实施和控制森林资源利用上,管制措施依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政府通过行政体系和财政支持在掌控生态现代化的方向中起着主要的作用,而市场与其他国家相比发挥的作用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