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及《厦门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厦大教〔2014〕4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2019年推免生工作相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推免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勤奋学习,遵纪守法,热爱劳动,关心集体,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身心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
2.在预定学制年限能正常毕业,并且在参加推免当年(截止为推免工作报名时)没有需要重修的课程。即在校期间已学的公共基本课程、学科通修课程、专业或方向性课程及通识教育课程(10个学分的校选修课程除外)无不及格情况(即没有需要重修、补修的课程)。
3.推免生应具备优秀的外语条件: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500分,或六级成绩≥425分,或TOEFL成绩≥600分(托福网考≥90分,两年有效),或GRE成绩≥1100分(五年有效),或雅思≥6.0分(两年有效);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的,需提供等同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的成绩证明。
4.推免生的专业成绩排名应为本专业学生总数的前40%。
5.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的培养潜质而未达到本办法第3条或第4条规定的推免生条件者,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并由三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提出初步意见、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认定,可以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70%,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1)文科类学生,本科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一类核心期刊发表文章1篇以上(发表时间截止当年8月31日,核心期刊名单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公布的文件为准)。
(2)本科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获得国家级发明专利一项及以上(截止当年8月31日)。
(3)满足学校认定的国际级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团体竞赛项目至多有3名核心团队成员可获得推免生资格。该部分学生由学院依序公示,学校依序推荐。
6.在校期间未受过警告或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7.本科期间至少参加过一次社会实践活动。
二、工作安排及材料提交
1.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务必于7月6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向辅导员(成智二103室)提交以下材料:
(1)《厦门大学201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附件)。
(2)《公共事务学院201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测评分数表》(附件)。
(3)英语、社会实践等相关加分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需同时提交《第21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附件)。
三、具体材料如下:
1.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相关材料:
(1)学术论文
在一类核心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二类核心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以上刊物的认定以学校当年发布的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为准。
(2)科研竞赛获奖相关证明材料(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科研竞赛级别认定由推免工作小组认定。
(3)发明专利相关证明材料
2.其他材料
(1)获省级或省级以上先进荣誉称号、校级优秀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校级三好生、优秀团员、社会实践积极分子证明材料
(2)体育运动竞赛获校级第一名或省级前三名或国家级前八名证明材料;
(3)获学校三大奖:嘉庚、亚南、本栋奖学金证明材料;
(4)学生干部任职证明以及考评结果证明材料。
2. 学院将在7月15日-7月20日进行推免面试(时间待定)。
3. 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并按照测评结果进行排序推荐,排名结果将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4. 9月上旬,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推免生名额确定初选名单,并公示。
5.9月中旬,学校审定推免生名单,并正式发文确认并组织学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三、注意事项
1. 申请同学的成绩排名可先行参考除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的所有课程成绩排名(不含校选)。
2. 参加2018年6月18日CET考试的同学可先报名,但需提供承诺书,如果在成绩公布后仍未达到学校推免要求,将自动取消其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按照专业进行保研工作,即根据学校名额,切分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社会学、社会工作四个专业推选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 专业排名、综合排名及外语条件,按《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规定执行。其中:重修通过的成绩按60分(百分制)计算绩点,辅修成绩不计算绩点,转专业前的专业课程及任意选修课程不计算绩点。面试成绩应着重考察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科研潜质。
2. 2018年研究生支教团的招募工作继续纳入全校统一的推免生工作管理范畴。研究生支教团从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中招募,专业排名可适当放宽至前50%。支教团考核、选拔工作由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
3. 为充分使用好学校的推免生名额,已确定具有推免生资格者,不允许放弃推免生资格。请学生珍惜推免生资格、慎重考虑自己的未来学业及职业发展规划。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须与学院签订承诺书并履行相关承诺。
4. 2019年推免生工作中,学校继续划拨部分推免生名额定向用于科创竞赛专项推免。具体事宜待教育部下达年度推免名额后公布。
5.联系人:谭 超 0592-2182502 蔡妮妮 0592-218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