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领全院青年学生勇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激发同学们对社会实践的参与热情,让同学们积极投身2018年以“青春大学习 奋斗新时代”为主题的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中,公共事务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出征仪式于7月19日中午在成智一108成功举行。公共事务学院党委副书记林盛铨老师、党委副书记刘钟南老师、团委书记徐莹老师、团委副书记蒋慧琼老师以及全体辅导员老师出席了本次活动。
首先,林盛铨老师在仪式现场发表了动员讲话。他传达了学院领导对本次暑期社会实践的重视,扼要说明了社会实践之于大学生的意义。他特别强调,大学生在进行社会实践时,需要拥有“求真、科学”的态度。在实践过程中,我们要以自身专业的思想指导实践,同时要与同伴紧密协作、互助互爱、取长补短,方能收获更多。除此之外,林盛铨老师还特意叮嘱各位队长时刻注意安全问题。团队安全上,每个团队都要搭乘正规的交通工具、制定适合的应急预案并正确处理与当地居民产生的矛盾冲突问题;个人安全上,每个成员需要拥有良好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忌独自外出、与同伴及辅导员时刻保持联系,同时要注意远离自然灾害多发处,不随便下水游泳。最后,他希望同学们能够珍惜这次宝贵的机会,在生活中勤于实践,在实践中勤于思考。
其次,主持人邀请本次暑期社会实践学生代表刘鑫发言。刘鑫同学重申了社会实践的重要性,并指出,社会实践是我们人生中一笔受益终身的财富,呼吁同学们认真对待本次实践。她提到,在实践过程中,我们也许会遇到许多的困难与挫折,但千万不要因此而沮丧,而更应挑战自我,以“安全、守纪、互助、自理”的理念对待这些实践中的挑战,向所有人证明厦大学生的优异与出色。
紧接着,实践部张新昀同学向大家介绍关于报销的一些说明。她主要从报销范围与标准、报销注意事项与报销单据填写三个方面详实描述了报销的具体流程及需要注意的问题。随后,团委副书记蒋慧琼老师对报销的事项进行了简要的补充说明,并提醒各位队长要有报销的意识,时刻记得保存发票与相关票据证明。
大会第五项,全体成员在李昊同学的带领下庄严地进行宣誓,承诺在实践过程中遵纪守法,注意言行;团队协作,共进共退;为团队添彩,为学校争光;以最积极的心态,最饱满的热情,认真完成各项任务,用青春演绎精彩,用成绩回报社会!
大会第六项,刘钟南老师向实践队队长代表李艳敏同学授予公共事务学院社会实践小分队队旗。
最后,各实践队队员与学院领导、老师在成智楼前合影留念,本次社会实践出征仪式圆满划上句号。
当我们宣读誓词并从刘老师手中接过旗帜时,我们也同时接过了一份责任与使命,出征的号角已经吹响,希望同学们积极行动起来,牢记领导的叮嘱、不辜负老师的殷切希望,以饱满的精神和高昂的斗志投入到今年暑期社会实践的洪流中去,广泛实践、全面成才,用青春书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历史的华彩篇章。为厦门大学的建设和社会的发展贡献青春和力量。